中心校区夜大各位学员:
一年一度的学费收缴工作开始,请各位学员认真阅读缴费注册通知要求,并于两周之内缴费。
一、中心校区夜大各年级学费由财务六室统一收费,夜大管理教师可及时提醒学员缴费注册,但不得擅自收取代缴。
二、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统一的规定执行。夜大学员须在每学年3月初报到注册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交纳全年学费。
三、已交纳学费的学员持2联缴费发票进行注册,发票蓝联交夜大管理教师留存,发票红联学员留存。
四、开学两周内未缴学费注册的学员,根据《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青大成教院﹝2012﹞6号)的有关内容,未通过注册的学员将不得参加本学期考试。为此,对于未报到注册学员,我院将做出不对其信息上传至“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的处理,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五、学员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缴费注册,须提前请假,并在开学一月内办理。
缴费时间:周三、周五8:30--11:00, 14:00--15:00
缴费地点:青岛大学东校区东院(崂山区松岭路93号)办公楼207室,缴费后,持2联交费发票到4号教学楼402室进行新学期注册。
财务室联系电话:88908186
夜大管理老师电话:83781870
六、学费一经财务收讫,原则上不予退费。对因特殊原因中途退学的学员,需本人提出申请并电话预约,持缴费收据向夜大管理教师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综合办核准汇总,于每学期第二个月第一周集中提交院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一周内的周三、周五8:30--11:00, 14:00--16:30,由本人持学费收据请院领导审批签字,到财务室办理退费。
退学时间以第一接收人签字日期为准,退费按月计,一学年以十个月计算。学员一经退学不得复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3月2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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