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院系:
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12]2号)规定,现将2012年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考生注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实行注册制。试点院校(青岛大学)只能接受本校学生注册,不得将社会考生或其他助学组织的学生纳入本校注册。参加试点考试的学生,注册2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2年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者,将按社会考生对待,考籍档案转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试点院校(青岛大学)对新考生注册使用山东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注册号即考生的准考证号,本次注册年度码使用125,注册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28日。注册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照片等)按管理系统的要求采集。
三、助学院系负责汇总、审核各院系考生的注册信息,确保注册数据正确无误。11月30日之前,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学生名册表》(以下简称《学生名册表》)及电子信息上报成教学院自考办。《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表》)须考生本人填写,一式2份,1份存入考生学籍档案,1份由市招考办存档。注册信息作为考生报名考试、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备案后不予更改。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本年度注册机会,只能在下一年度注册。
四、《学生名册表》和《注册登记表》的基本格式见附件。专科(录取)准考证号码栏的填写要求是:通过普招、成招录取的专科生,应填写录取时的准考证号码;自学考试专科生应填写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号码,3个表的各项信息要求完备准确,各助学院系负责人要签字,加盖公章。
五、我校注册专业有:
专科:日语、英语、朝鲜语
本科:法律、国际贸易、会计、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英语、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日语、韩国语、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
考试计划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gov.cn/zxks/message/2012/12092801.shtm
六、考生注册需进行信息采集(照相),具体安排见附件四。
七、注册工作是我校实行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各助学院系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规范执行,促进我校自学考试事业更好的发展。
附件: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学生名册表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登记表
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情况统计表
四、青岛大学2012年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工作安排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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