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关于对高飞翔等47名学生
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函授站(点)、各有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2017〕)、《烟台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烟大校字〔2018〕78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高起专和专升本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高起本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至今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高飞翔等47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于2021年11月3日在我院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公示期已过,决定对高飞翔等这47名学生(名单见附件)作出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烟台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3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