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招委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4日开始,到8月26日已全部结束,历时54天。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不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从即日起,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咨询接待大厅和咨询电话将停止服务。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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