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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时间:2022-08-31 16:23:10 作者: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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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并结合广西的工作安排,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定于4月15日至18日进行报名,5月14日至17日举行考试。为做好广西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后再行报考。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疑问也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辅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辅助平台)查询了解。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相关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同时符合以下1-5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广西选择任一考区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 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18日17:00。

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4月20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4月21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9日至15日。

考试时间:5月14日至17日(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6月15日起。

三、报名事项

考生须于4月18日17:00前通过电脑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在广西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其他考生均需进行注册)。

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审核单位不进行短信或其他方式的提醒。审核通过即可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正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恢复等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请考生详细阅读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面试科目和代码见附件3。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9日至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防疫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4)、《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中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http://ntce.neea.edu.cn/html1/category/1511/693-1.htm),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 (https://www.gxeea.cn/,下同)“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使用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计算机的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由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面试方式。

除了抽题和备课环节,其他规定程序与以上考核方式相同。各考区在抽题和备课环节的要求如下:

除钦州和崇左外的其他考区:考生须自行确定试讲内容,预先备课,做好教案,考试当天直接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钦州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崇左考区:考生自备试讲教材,考试时由抽题员从考生提供的教材中指定相关章节进行现场备课后试讲,无需提供教材复印件。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6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向考区主管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由考区主管单位受理和回复考生。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二)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2.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3.面试科目和代码

4.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流程。

 


(二)浏览器选择。

考生报名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可选择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内核模式请选择“总是使用IE内核”)、IE系列浏览器(版本需为IE10以上)。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下一个人的报名。

(三)注册。

在广西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的考生可直接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报名,其他考生须重新进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报名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已经通过笔试科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完成面试报名。考生如通过笔试后更改了姓名,须申请修改笔试成绩姓名后再进行面试报名。

(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忘记密码时进行重置获得新密码、接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必要时发布的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

(六)居住证。

考生如非广西户籍及非广西在校生而要在广西报名的,须自行到公安部门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居住证为卡片式,纸质的《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无效。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项选择“无”。

(七)在校生信息。

已经毕业的高校生及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在读的考生,“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否”,如选择“是”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考生应按照已经取得的或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学校名称”一栏应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普通全日制考生“学习形式”应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应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

(八)非在校生信息。

“毕业学校名称”一栏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最高学历层次”应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九)科目选择。

“科目选择”栏显示的科目即为可报考的科目,一次只能选择一门报考,考生须谨慎选择考试科目,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为广西自命题科目,笔试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合格的考生,即可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科目。

(十)考区选择。

面试在除防城港市外的13个设区市设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一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十一)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查看报名状态时应选择“面试报名信息”栏,报名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

面试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不作现场审核。审核单位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广西政务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审核单位不进行短信或其他方式的提醒。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考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和反复报名。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面试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须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

(十二)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在“面试报名信息”栏查看审核意见。考生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应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正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的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成功重新提交了报名信息。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十三)缴费。

考试费在报名系统中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再安排补缴费。

缴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等报考信息。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7日内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领缴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登录时提示未注册。

可能是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不一致,或是登录前尚未进行注册(在广西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除外)。

(二)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

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本次报名期间,考生已经在某些省份注册过。此种情况考生可直接点击“广西”登录,如忘记密码,可使用手机号码等方式自助找回;二是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可能会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未分开使用本人的账号进行注册报名,造成信息混乱。此种情况可与各面试考区主管单位联系解决。

(三)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无法进行报名。

考生参加笔试后进行了更名,造成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导致不能进行面试报名。考生需持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教师资格和招聘考试处申请信息变更;或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信息更正申请(含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负责人员审核办理。考生须在4月13日前申请,逾期申请将不能及时办理,本次考试将无法报名。其他原因导致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四)报名成功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

报名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为关键信息,如这3项信息有误请联系考区主管单位核实情况后予以更正。其他信息为非关键信息,不予受理更正(非关键信息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

(五)审核通过后无法缴费。

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速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缴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电话:010-82652963、010-82652961(9:00-17:30),010-59321108(24小时)。

(六)重复支付。

重复支付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支付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

(七)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1.照片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

照片审核不通过常见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面部修饰过多等。

2.学历不符合。

考生应具备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常见学历不符合的原因有:只具备中职学历的考生报名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外的类别;“学习形式”和“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

考生如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以及毕业后更改过姓名等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的,请在辅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3.年级不符合。

年级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有:“是否在校生”一栏选择“是”,但未在任何学校就读或无学籍;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考生为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但“学习形式”一栏选择“普通全日制”;考生学校名称填写错误;考生为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新入学尚未建立学籍;考生学籍信息有误等。

研究生和本科第二学位在读的考生,如具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可按非在校生、以本科学历报考,对考试及认定教师资格无影响;无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应准确填写就读高校的名称,“最高学历层次”应选择研究生或本科,并填写相应的年级。

考生如有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或修改了姓名等原因在学籍网查不到考生信息、学籍网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等情况,可在辅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4.户籍或居住证不在广西。

非广西高校在校生要在广西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正在办理但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因报名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错误等情况,考生如确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但审核未通过,请在辅助平台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进行预审。

(八)非师范生报考问题。

非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

(九)复习资料问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考试承办机构也不举办培训,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资料自行复习备考。

 


 

附件2

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

主管单位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

南宁市教育局

教师培训中心

南宁市民乐路4-1号

0771-2814310

0771-2801203

柳州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D区行健楼2楼

0772-3156275

桂林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桂林市解放东路6号

0773-2881993

梧州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

0774-3825068

北海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504室

0779-3200219

钦州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26号

0777-2839151

贵港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

0775-4573863

玉林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11号三楼

0775-2685211

百色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0776-2853268

贺州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贺州市教育局

0774-5139519

0774-5139579

河池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

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5楼

0778-2185005

来宾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来宾市兴宾区华侨大道505号  

0772-4225317

崇左

崇左市教育局人教科

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

0771-7832581


 

附件3

面试科目和代码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1     

小学语文

241


2     

小学英语

242


3     

小学道德与法治

243


4     

小学数学

244


5     

小学科学

245


6     

小学音乐

246


7     

小学体育

247


8     

小学美术

248


9     

小学信息技术

24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0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50

广西自命题科目

11   

小学全科

251

广西自命题科目

12   

小学特殊教育

252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三)

初中



1     

语文(初级中学)

343


2     

数学(初级中学)

344


3     

英语(初级中学)

345


4     

日语(初级中学)

345A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5     

俄语(初级中学)

345B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6     

物理(初级中学)

346


7     

化学(初级中学)

347


8       

生物(初级中学)

348


9       

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349


10   

历史(初级中学)

350


11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2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3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4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5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6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7   

科学(初级中学)

357


18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35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9   

特殊教育(初级中学)

360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四)

高中



1       

语文(高级中学)

443


2       

数学(高级中学)

444


3       

英语(高级中学)

445


4       

日语(高级中学)

445A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5       

俄语(高级中学)

445B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6       

物理(高级中学)

446


7       

化学(高级中学)

447


8       

生物(高级中学)

448


9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10   

历史(高级中学)

450


11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2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3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4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5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6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458


17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45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8   

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460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附件4

 

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有《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如考生未按时到达,因此耽误的备课时间不予补足,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可携带试讲的教材和教案)、具有无线接收、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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